1月9日至1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联合纪检监察组联合县政府办督查室、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对城关镇、开发区6个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饭馆、宾馆等人员密集型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中发现,部分超市、饭馆、宾馆设立的应急隔离观察室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清洁消杀方案不够完善。针对存在问题,督查组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
督查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管控好冷链食品,保证货品的进货票据、检验检疫标识、合格证明都符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消杀工作,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群众进入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到思想不麻痹、防疫不松懈。(李志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