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与新调配到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对工作人员提出了具体详实的要求:
一、注重学习。要熟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党章》的内容,这是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二、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工作上谨守纪律规矩,生活上自律自警自醒自励。
三、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中接触到的重要内容绝不能进行传播,不泄露、不打听。在使用微信、转贴、跟帖等过程中一定要谨慎,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沟通协调。要与委机关各科室加强联系,积极进行工作对接,主动进行业务学习,配合完成好各项工作。
五、实现学用结合。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工作实践转化学习的效果,用理论知识推动具体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全面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适应工作的需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