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份贵州省全面运行跨部门大数据系统以来,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系统接收案件297件 ,移送案件275件,接收换押239件,移送换押36件,基本实现政法部门案件信息共享和优化。为确保大数据平台运行顺畅,该院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高效运行
一、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系统平稳顺畅。
在收到上级院及县委政法委通知有效运行后,案管部门和技术部门相互协作并迅速向院领导汇报,在后勤保障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实现了电脑配备、软件安装、网络连通等迅速投入使用,为实现系统应用提供了软硬件保障。同时对以前检察机关内部使用的专网进行调整,对计算机进行工作网、专网相互区分,互相隔离,对专网打印设备和工作网打印设备分别连接专网计算机和工作网计算机,禁止混同使用,确保涉密案件信息使用安全。
二、加强系统流程的学习,提升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
案管人员在运维网站上下载提请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网上换押等业务的操作手册,在2.0测试版上对检察所有案件类别和环节进行演练,做到高效、快速且规范操作,提升案管人员技能,夯实履职能力。对在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主动在微信群或者电话联系省检察院运维的技术人员,通过电话 “1对1”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指导,解惑释疑,不断提高文书节点、案件回流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沟通协调,助推系统高效运行。
1、要求各业务部门加强系统学习,熟练操作流程。案件管理部门强化内部沟通,做好“摆渡员”。对于公安、法院通过平台推送的案件,案管部门操作人员接收受案后,迅速导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时将案件处理情况推送至法院或反馈。
2、主动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联络员”。在系统运行过程中,案管人员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政法委之间的沟通协调,对案件移送、接收、换押、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之间存在的问题及时配合解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使办案人员切实感受到司法资源共享带来的便利。
3、加强请示汇报,做好“执行员”。对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馈,确保上级部门能够准确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对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请示汇报。(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张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