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成立5个组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开展督查,重点对县域范围内的购物场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敏感地带的公务用车出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通过“全县公务车管理平台”对全县的公务用车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严肃处理。
今年以来,和林县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监督检查作为落实规定的有力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制度,重点围绕“五查五看”,(查思想认识,看思想认识是否深刻;查责任担当,看“两个责任”是否落实;查作风建设,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彻底;查纪律规矩,看遵守纪律是否严格;查建章立制,看制度执行是否从严)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顿,严肃作风、严查违纪。
强化宣传教育
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理想信念、作风及道德修养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进一步明确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教育干部知法、懂法、守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用好反面教材,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曝光身边的典型案件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让干部“知敬畏”“守底线”。
畅通监督渠道
通过设置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举报网站、电子邮箱等多种途径,广泛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落细落实日常监督、长期监督,及时发现处置违规违纪行为。
明确监督重点
紧盯节假日时间节点,重点对机关、酒店、购物场所、景区等敏感场所,重点对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监督重在防范的理念,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筑牢党员干部底线意识。推动有关单位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扎实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曝光,着力强化“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氛围。通过高密度的通报频次强化震慑力,释放抓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形成越往后抓得越严的强大声势,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作风意识,自觉改作风转作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实。截止目前,我委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起24人,其中享乐主义、奢靡之风4起7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处分3人,对1人进行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9起17人,开除党籍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人,党内警告处分5人,组织处理1人,分2批2起对3人进行通报曝光。(李雯慧 云宇石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