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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提前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巡察全覆盖

2020-11-11 13:11:41 | 来源: 中廉在线

中廉在线11月11日讯: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巡视全覆盖,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向全党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在巡察机构组建之后,就制定了《中共新城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规划,对全区巡察工作进行了通盘考虑。2020年10月15日,随着最后一个巡察组的现场撤离,十一届新城区委巡察工作兑现党内监督庄严承诺,提前实现全覆盖目标。

2017年5月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以来,新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政治任务,不断丰富监督内涵。从“六围绕一加强”“五个持续”到“三个聚焦”新要求,深入发现各类问题,对全区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充分发挥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为净化地区政治生态、助力改革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领导坚强有力,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一是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把抓巡察监督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具体行动。2017年以来,十一届区委共召开常委会16次、书记专题会9次、领导小组会17次,认真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工作。二是区委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每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对重点人、重点问题提出具体处置意见,累计点人5人、点事17件;对巡察发现问题突出的3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有效传导了巡察整改压力。三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落实,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完善制度规则、规范操作流程。2019年3月印发了《中共新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共新城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中共新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三个规则,同时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进驻动员、巡中指导、情况反馈等机制,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把规范化、法治化要求贯穿巡察工作始终。

深化政治巡察,彰显管党治党利剑作用。一是创新巡察方式,破解监督难题。探索“1+N”巡察模式,从巡察工作开展至今,共组建48个巡察组,以常规巡察为基础,围绕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穿插开展了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煤炭矿产资源领域、教育系统等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并对4个学校党组织开展了机动式延伸巡察,对24个行政村、53个社区开展了延伸巡察,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了11轮巡察,完成了对149个党组织的巡察任务,实现了“1+1>2”的监督效果。累计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问题1668个,督促立行立改195项,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64条,向区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36条。二是抓好上下联动,强化协同监督。坚持“上级巡察推进到哪里,下级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在“对象同巡”的基础上,互通监督信息,相互印证问题,做到巡察目标同向、步调一致,认真贯彻市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对区政法委、原文体广电局开展了上下联动巡察,开展了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煤炭矿产资源领域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形成了巡察“组合拳”效应。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维护群众利益。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巡察,立足基层现实,通过张贴巡察公告、设立意见箱、开设举报电话等方式,方便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尤其在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中,通过走村串户、互拉家常听取民意,获得巡察第一手资料。时刻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巡察监督,对村居党组织共移交问题线索19件,立案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四是延伸巡察触角,力求到底到边。区委坚定落实党组织建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以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的形式,对区属1镇、8街道下辖的全部24个行政村、53个社区开展了延伸巡察,其中对保合少村、古路板村2个重点村开展了“点对点”巡察,共发现村(居)党组织问题212个,督促立行立改35个,移交问题线索19条,向相关部门移交建议7个。

推进整改落实,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一是实行“双反馈”“三签收”“一通报”的“231工作模式”,同时,通过区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重点约谈,区纪委监委和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参加反馈、向分管区级领导通报情况等,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二是推行“清单式反馈”、定期督查、工作台账、对账销号等“1+3”工作制度,将书记点人点事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同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分管区领导反馈;将村居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时向其管辖镇和街道办事处反馈;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清单式管理,建立“被巡察党组织具体抓整改,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审计、财务等部门强化日常监督,整改督查组检查评估整改成效”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前十轮各单位巡察反馈1279个问题,整改率89%,累计督促追缴资金1279万元。三是明确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与区纪委监委专门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主动加强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四是抓标本兼治。2018年以来,分3次对前期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共性问题,印发全区各党组织,要求认真对照排查,限期将对照检视问题的情况和整改情况报送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巡察办,促进问题未巡先改、立知立改、前置整改,不断放大延伸巡察效应。同时,还注重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移交的216条整改意见和93份专题报告,以及向相关部门提出的125条建议,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实现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征程的开启。新城区将持续完善监督机制,打造巡察机构“查病”、纪委监委“治病”、派驻机构“盯着吃药”的良性运转机制,对巡察全覆盖后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提炼,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本届巡察工作划上圆满句号,为谋划和推动新一届党委巡察全覆盖提供借鉴、做好准备。(安倩 新城区委巡察办)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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