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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拐区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强化提升案件质量

2020-11-06 09:38:00 | 来源: 中廉在线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相关部署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围绕“强化案件质审理,提高案件质量”,坚持抓机制强基础、抓规范促提升,对各案件细化、量化、定人、定责、定时、定查,有序有力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不断规范审理工作流程。区纪委监委认真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审理流程暂行规定》,特别是对受理、审理、处分的批准和决定的下达、宣布和执行、回访教育等内容不断巩固和熟悉,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审理水平,保证案件质量。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常用文书式样(试行)》使用审理文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扎实做好案件审前阅卷工作,紧紧抓住违纪违法主体身份要件,细致对比分析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梳理分析证据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靠性,紧盯影响案件定性的疑点难点,厘清违纪违法问题,形成阅卷笔录9份。在审前阅卷、熟知基本案情的基础上,着重把好影响案件质量的立案依据审核、违纪违法事实关键环节审核、证据材料审核、定性处理审核“四关”,严格做好对立案依据、事实认定、收集证据、定性量纪等环节的审核、监督。

三是强化审理意见沟通反馈。进一步加强与案件承办部门的沟通配合,充分听取和吸纳承办部门的意见建议,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弊端,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同时认真查找案件质量上存在的瑕疵和问题,审慎提出审理意见,每受理一个案件,实事求是地将形式审核意见、审理阅卷意见,及时向承办部门和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强化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观念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良好局面。

四是积极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对照上级印发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66条问题立行立改。同时,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学习借鉴全市联评联查中总结出来的办案好经验、好做法,本着边评查、边整改、边提高的原则,认真分析本委自办案件存在问题,扎实整改,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 鉴军帅)

责任编辑:万海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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