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干部要秉承‘我们是答卷人,群众是阅卷人’的理念,坚持‘开门收卷’原则,多渠道倾听群众的声音,同时不能拘泥死板,要站在来访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让群众一次性搞明白、弄清楚,少跑冤枉路、少做无用功”。
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石拐区纪委监委积极更新理念思路,通过“实打实、手把手、心连心”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发现问题的“天然优势”,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实打实”明确受理范围。石拐区纪委监委结合监察职能,进一步完善了“石拐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投诉指南”,详解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象范围,明确三类受理范围,既反映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反映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和道德操守等规定以及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相关申诉和批评建议等。同时,对来访秩序和信访举报相关注意事项作出了详细说明。
“手把手”教授举报攻略。着力在解决群众诉求上出实招,在延伸服务上求突破,积极践行信访举报“一线工作法”,推出《举报信的写法》《处理信访举报的一般流程》,手把手教群众写好举报信,知晓信访举报各环节工作。同时,发放《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有关行为》和《违反党的六项纪律的行为》等辅助材料,帮助群众逐一对照、精准举报,切实当好沟通群众的“第一桥梁”,掌握民情的“第一窗口”。
“心连心”强化回访机制。对已办结的举报件,石拐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采取入户走访、电话回访、定期约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回访实名举报人,并做好反馈和解疑释惑工作,进一步提升信访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对有关建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问效问责,对办理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反馈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对反馈后不满意的信访件进行再核实、再把关、再解答,减少重信重访,切实变信访为“信任”。(吴瑜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