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开展以来,石拐区纪委监委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压实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根本,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开出“三剂良方”清扫基层“旧疾沉疴”,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立体式”部署定职责。按照上级关于“大清扫”行动的工作要求,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和推进措施,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石拐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严格按照“三个一”工作要求,努力提升群众对惩治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力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挂号式”督办强标准。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大清扫”行动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线索排查会对第一轮“大清扫”排查出的线索进行再研判、再整合、再分办,并根据是否接待过反映人、是否负责过相关线索、是否包案处理过反映人的诉求等因素建立班子成员包联督办机制,包联领导具体负责跟进线索查办进度、听取办案部门定期汇报、统筹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并初步审核调查处理结果。针对问题线索积压较多、化解难度较大的苏木镇(街道)纪(工)委,采取包联领导“蹲点式”指导方式,直接参与和指导基层纪(工)委开展问题线索攻坚。
“精准式”处置提质效。为切实提高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处理时效,区纪委监委统筹全区纪检监察力量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优先办理涉及“三务”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针对反映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问题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进行认真分析、排查梳理,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诉求认真调查,涉及到反映人生活方面的诉求努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涉及被反映人私人问题的联系苏木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纪委监委 吴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