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委巡察机构构建“知责认责—担责履责—追责问责”的“闭环链条”,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构建立体反馈“网络”,知责认责“不推诿”
从区分管领导、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3个层级,构建立体式反馈机制,抓牢知责、明责、认责。组办联动向区领导通报其分管单位巡察情况,并将督促整改纳入其主体责任清单。由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巡察组组长、巡察办主任三方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签字背书”,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问题较多或问题集中的单位,由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长开展集体或个别约谈,责令其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完善问题整改“全链条”,担责履责“不空转”
从方案审查、督促落实、效果评估3个方面,压实整改“全链条”,督促实现担责在肩、履责到位。巡察组严审被巡察单位提交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方向不明确、任务有漏项、措施不具体的方案严格执行“三不过”。创建《整改事项督查清单》台账,对整改内容、进度、效果实行全程跟踪管理,督查督办重点问题。集中整改期满后,以民主测评、明察暗访、定向抽检、重点复核等方式,重点了解建章立制、流程规范等方面的整改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效果。
擦亮日常监督“探照灯”,追责问责“不含糊”
从凝聚合力、跟踪督查、问责问效3个方面,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有关重要内容。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3类情形严肃追责问责。(王嘉玉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