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巡察工作“进课堂”,市委巡察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同级党校“双纳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巡察培训力度,提高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和巡察机构全体干部业务能力,呼和浩特市委巡察机构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将巡察干部和巡察工作纳入同级党校培训课程中(简称巡察工作“双纳入”),实现巡察工作“进课堂”。
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全区巡察干部培训结束后,市委巡察机构高度重视“双纳入”工作,先后召开专题主任办公会、专题巡察干部大会和组办沟通协调会,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同步开展旗县区巡回宣讲工作,明确“双纳入”工作任务,强调要求、传导压力;在全市范围内制定印发《关于将巡察干部和巡察工作纳入同级党校培训范围的工作制度》,细化任务要求,分解任务明细;加强与市委党校沟通协调,推动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交流合作,推动全市“双纳入”工作平台共享、师资共享、课程共享。
结合实际,合理配置。“双纳入”课程内容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和呼和浩特市委巡察工作实际,既有政治巡察意义、内涵的理论解读,也有如何开展巡察的业务培训,还有交流心得体会的研学讨论,同时加大对党务工作、意识形态、组织人事方面内容的培训力度,强化基础、突出、解答难点,实现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精心安排,严格落实。采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市委巡察机构推荐、市委党校教研室培养等方式,建立由全市巡察机构行家里手、各级党校名师和参加过中央、自治区巡视(培训)的业务骨干组成的优秀教师队伍。根据班次、学员、阶段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师资力量,在培训开始一个月前确定授课题目和内容,确保授课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落实巡察工作“双纳入”,是市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强化政治巡察定位的重要载体。“双纳入”制度有利于增进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和理解,有利于强化全市各级党组织自觉接受巡察、支持配合巡察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推动全市巡察整体质量有良好作用。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委党校已在《2020年秋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2020年9月15日-11月16日)》和《2020年秋季学期科级干部培训班教学计划(2020年9月15日-11月16日)》中列入巡察培训内容,其他班次和课程正在准备中。(黄思琪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