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廉政建设 > 正文

昆区纪委监委:重拳出击 持续发力 打伞破网出实招维护群众利益见实效

2020-09-02 10:15:35 | 来源: 中廉在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2018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下,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其牟取利益、组织活动的方式也发生改变,如果疏忽大意避而远之,将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赵万喜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监督“利剑”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领域,深度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重拳出击,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确保“惩腐打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提高线索摸排主动性,逐一循线深挖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最清楚、最了解。只有依靠群众、动员群众的力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就无处循形。为此,昆区纪委监委对症下药,拓宽线索发现渠道,从群众举报、部门移交、旧案深挖、专项巡察、明察暗访和纪律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不断畅通扩展发现线索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的基础上,主动出击,精准开展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核查,制定《昆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畅通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线索流转,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按照“案卷资料必调阅、讯问笔录必研阅、在押人员必提审、受害人必走访”的要求,及时掌握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涉黑涉恶、袒护包庇的“明伞”及懒政怠政、失职渎职滋长黑恶势力的“暗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截至目前,昆区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对公安机关查办的53个团伙案件排查研判,发现问题线索87件。

注重案件查办质效,形成强力震慑

“扫黑除恶之所以重要而艰巨,是因为许多盘踞一方的黑恶势力背后,大都有一顶或多顶‘保护伞’”。为此,昆区纪委监委集中优势兵力,将审查调查力量向涉黑涉恶案件倾斜,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实施联点包案和“点对点”对接工作机制,每件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明确班子成员包联,团伙案件深挖彻查工作全部包案跟进,定期召开联点包案专题会议,跟进包联地区、办案人员扫黑除恶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每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搁置。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一案三查”制度,在查清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的同时,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按照“一条主线、三条直线”要求,积极开展深挖彻查工作,彻底对黑恶势力“釜底抽薪”“连根拔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昆区纪委监委共办理扫黑除恶专项问题线索83件,立案3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在扫黑除恶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过程中共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50人。严肃查处了昆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朱某某、昆区卜尔汉图镇新光六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等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为扫黑除恶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以案促改,以工作实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以前村里的黑社会利用临时搭建的帐篷开设赌场,以“掏宝”的形式组织聚众赌博,还有专人在赌场放高利贷,倾家荡产甚至妻离子散的事情见多了,扫黑除恶以后,现在感觉社会治安比以前好多了。”在昆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为黑恶势力团伙暴力讨债、开设赌场提供“以黑护利”的“保护伞”后,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扫黑除恶一声令,惩治腐败首当先,净化社会大环境,好正派……”走在昆区昆河镇北沙梁社区,社区居民自编自演的三句半在群众中迅速传播、深入人心。

在加大查办涉黑涉恶腐败案和“保护伞”力度的同时,昆区纪委监委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举一反三,开展好警示教育,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分析系统性、行业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特点和原因,加大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追责问责,在前期通报曝光的3起典型问题的基础上,继续选取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曝光。同时,探索建立协作联动监督机制,整合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力量,深入查找在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探索形成源头预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基础保障,以工作实效增强群中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王嘉玉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