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准确把握中央、自治区、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推动落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以实际行动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作风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政治监督,以责任落实聚力决战决胜
强化政治意识,把准履职脉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行动指南。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履职尽责的有力抓手,通过纪常委会学习、例会集中学习以及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微信公推送,全面细致地学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要求,6年7次跨省区座谈会讲话等扶贫工作相关内容,学习关于脱贫攻坚的有关政策,学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履行职责打下扎实基础,突出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如期高质量的打赢脱贫攻坚战。
厘清压实责任,层层推动落实。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汇聚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以更强的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督促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具体,推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压实各包联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包联镇村、农场指导帮助落实整改工作,协调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合力推动问题整改。推动各级各部门强化自觉履职的意识,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盯紧问题整改工作,敢于面对问题,敢于挑战困难,问题面前不退缩,工作面前不推诿,亲自安排、亲自谋划、亲自参与,实事求是的脱贫攻坚整体工作。
二、精准靶向用力,以专项治理助力决战决胜
建立分级管理,细化工作任务。全旗成立18个专项推进组,由旗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旗纪委监委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领导责任,始终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通过认真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制定旗、镇(单位部门)、村三级责任清单。各镇(农场)和29个重点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分别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责任分解方案,严格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2019年国务院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实地踏查调研反馈问题以及全旗脱贫攻坚工作大排查指出问题深入开展工作。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立足实际,抓好本村脱贫攻坚具体工作落实。通过严抓“三级责任清单”把脱贫攻坚任务进行有效地分解,真正形成人人头上有责任、全旗上下齐动手的脱贫攻坚工作格局。
开展线索大起底、全方面开展督查。对2016年以来旗纪委监委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起底,对起底出的80条线索重新梳理研判,全面自查案件线索处置过程和结果,确保每一条线索处置经得起历史检验,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旗纪委监委会同旗委组织部、旗扶贫办等15个旗直部门组成旗脱贫攻坚巡回督战队,对9个镇脱贫攻坚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对各镇、各旗直部门存在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数据漏填错填误填、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下发12个整改函和24个督办函,督促被督查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各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组承担起监督责任。
三、持续正风肃纪,以严实作风保障决战决胜
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工作正规化。杭锦后旗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强化百日攻坚问题整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纪委监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督导工作机制的通知》、《杭锦后旗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监督检查清单》等文件,成立了以旗纪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案管、审理、案件等部室各司其职,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格局,完善集中督查、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督查监督体系,坚决整治和杜绝“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
严格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大对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紧盯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对存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乱象丛生、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旗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置扶贫领域违纪人员83人次,其中对74人进行谈话提醒,1人进行诫勉谈话,立案25件,党纪政务处分25人,其中,21人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1让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1人开除党籍处分。对5个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监察建议书》,并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坚决纠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4个单位进行了问责。
深入以案促改,巩固整治成果。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扶贫领域立案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注重把以案促改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同向发力、协同推进,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构建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纪委监委 袁君 李怀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