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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清风”更浓 “正气”充盈 乌达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有序推进

2020-06-09 15:37:42 | 来源: 中廉在线

中廉在线6月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清风干部”的正向激励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乌达区“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拉开帷幕。

建立机制,严把关口,确保评定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双评四审三纳入”工作机制,一是党群两评,精准设定评定标准。坚持把党员干部推荐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对社区党委、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三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进行评选时加入居民代表测评投票;对税务、金融、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人员的评选加入服务对象测评投票;并明确对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干部,不得参评,切实把群众心坎上的好干部选树出来。二是设立四道程序,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一审由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人员形成“清风干部”初审名单,并按一定比例审核确定推荐名单。二审由各参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对初审名单和推荐名单进行审定,镇(街道)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三审由区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复审,上报区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四审由区委“清风干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审会议进行最终评定,形成“清风干部”公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三是转化成果,营造崇廉守纪氛围。把评选工作纳入其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总分;纳入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把评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范围;纳入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内容;并且明确指出对未进入“清风干部”名单的人员,一律不予提拔任用,进一步树立实干担当的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确保评定结果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

末端延伸,激励担当,拓展评选范围彰显实效

乌达区在评选“清风干部”的同时,根据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择优评选“清风楷模”,要求被评选者知责思为、勤勉担当、清正廉洁、知德守正,具有突出事迹和示范引领作用,要求每个单位至少推荐1名“清风楷模”(包括前期评选出的科级干部)。延伸开展评选“清风机关(单位)”“清风社区”“清风窗口”“清风岗”,要求参评岗位和集体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作风形象过硬、工作业绩突出、社会满意度高,评选年度没有被追责问责。要求每个镇(街道)推荐1个“清风社区”和1个“清风窗口”;具有办事窗口的单位推荐1个“清风窗口”和1个“清风岗”。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乌达区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大力弘扬“清风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推动“清风干部”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清风干部”评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活动的知晓率,扩大干部的参与度,使评定活动深入人心,使广大干部积极参与到评定工作中来。大力弘扬“清风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真正把“清风干部”的标杆立起来,把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形象树起来。

“‘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为积极弘扬社会清风正气,营造了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今年开展的‘清风干部’评选结果将向区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并作为干部年度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乌达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吕军海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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