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巡察质量,强化市县联动成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统筹谋划、周密安排,加强“上下联动”、密切“横向协同”,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和煤炭(矿产)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巡察与市委专项巡察联动工作,同步同向、同频共振,走深走实。在市委专项巡察组的正确指导下,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抓综合统筹,综合保障巡察工作
新城区委高度重视巡察联动工作,从巡察准备阶段起,就把落实与市委巡察组的联动要求列为重要内容。区委书记在出席2020年新城区委巡察工作会议暨第十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听取巡察机构汇报和调度优化营商环境、煤炭(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时,多次就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方力量,形成集中作战、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在区委第十轮巡察启动前,巡察办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组织、信访、审计、税务、司法等16个协作单位的横向联动,多方面掌握和收集被巡察单位的情况和问题,加强会商研判,进行“巡前探脉”、“驻巡会诊”,列出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工作突破点,使巡察工作底数更清、方向更明,提升巡察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
二、抓沟通协调,提升巡察质效
一是加强“上下联动”。主动争取上级专项巡察组的指导支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认真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在优化营商环境和煤炭(矿产)资源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树立上下联动“一盘棋”思想,根据《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联动工作方案》《十二届市委煤炭、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审定《中共十一届新城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科学统一流程。巡察期间,区委优化营商环境和煤炭(矿产)资源领域专项巡察组加强同市委专项巡察组的工作信息联动,及时汇报联动工作有关情况,沟通解决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互通了解情况,明确监督重点。 二是密切“横向协同”。巡察期间,巡察组灵活运用、巡察办积极配合开展及时会商等工作机制,有些涉及基层的具体问题,由巡察组提出申请、巡察办发函,提请有关部门、单位予以协助调查,提供相关材料,助力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向巡察组提供各类材料2批次。另外,在巡察过程中还加强与专项整治监督责任办公室下设有关工作组的对接沟通,做到互通有无、成果共享。
三、聚焦问题靶心,精准实施巡察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作为抓实联动工作、放大联动效应的重中之重。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靠前指挥,深入巡察组驻地,对巡察组进行面对面督查指导,研判线索,梳理问题,保证巡察组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任务。巡察组根据专项巡察联动工作特点和要求,牢牢盯住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深挖细查重点人。截至目前,已初步发现各类问题25个,充分发挥了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震慑效应,扩大了震慑效果。
坚持目标导向。巡察组在巡察工作过程中按照制定好的巡察必查核心内容清单,用足用活“12+N”种方式,深入挖掘、查全查实、讲究方法,利用好谈话、下沉了解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法,助力发现潜在性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细掘找出问题根源,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巡察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和煤炭矿产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热点难点问题。
坚持效果导向。在专项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始终注重发挥巡察实效,强化整改落实,梳理线索清单,完善问题清单,严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突出“边巡边改”,坚持立行立改,全程监督被巡察党组织深入整改,推动整改落实。(石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