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昆区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精准把握中央、自治区、包头市政策措施和目标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动作迅速、措施得力,圆满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机构质效高。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项整治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专题学习石泰峰同志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成立以区委书记、政府区长为正(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昆都仑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明确了区委、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成员单位涵盖组织人事、纪律监察、行政司法、信访举报等部门,确保了工作衔接有序、履职权威便捷。
二是精准把握政策,全面核查措施准。在全面自查阶段,精准把握线索全面排查大起底的具体要求,紧盯时间节点、领域节点、人员重点,围绕人、地、时、事、历、因、果六要素,全面覆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的所有公职人员及其家属子女,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党员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进行结合,将书面审核与谈话核实、线索比对进行结合,逐人、逐项全面审核报告事项,确保不漏一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三是紧盯关键节点,靶向聚焦效果好。在排查整治过程中,结合辖区内国有能源型企业与煤炭矿产资源联系紧密、辖区周边煤炭矿产资源较多等区情,将对事情的关注重点放在辖区内涉煤企业的手续审批、股权配置上,将对人员的关注重点放在公职人员投资入股、参与介绍、代持转移股份等环节。经核查,自2005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收到问题线索2件,初核1件,办结1件。(张展鹏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