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第一线的“探头”作用,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增强监督的有效性,突出监督重点,盯住重点对象,精准监督 “关键少数”。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让权力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力求决策环节监督到位,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将易发多发的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二是推动驻在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驻在部门认识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管党治党是党组的日常工作。
三是敢亮剑、长震慑,通过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能搞网开一面、特殊照顾,要坚决清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机制,使监督对象不敢伸手、不想伸手。
2019年至2020年4月底,和林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共查办问题线索32件。其中初核23件,初核了结20件,立案3件党政纪处分6人。函询了结7件。1件直接了结。直接立案1件党政纪处分1人。(李雯慧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