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巡察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共开展9轮巡察。先后巡察47个党组织,延伸巡察115个村(社区),累计发现问题625个,移交问题线索101件,有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
一是推动政治巡察有形有效覆盖。对5个乡镇党委开展2轮常规巡察,且对所辖的6个行政村党支部重点延伸巡察,其他行政村延伸巡察。共发现并反馈170个问题,督促立行立改事项5个,收到问题线索42件,移交相关部门。同时对乡镇脱贫攻坚和“十个全覆盖”工程遗留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8个。参与开展了市县联动巡察工作,将25个问题予以反馈整改,收到问题线索4件。结合专项活动对人防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发现反馈问题5个。配合上级对提级交叉巡察的该县1乡镇反馈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组织领导市第九交叉巡察组对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的巡察,督促对反馈的25个问题进行整改,对6个问题立行立改。发现问题线索11件,收到信访件24件。
二是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发现问题准,分析问题透、整改问题实,巡察后,认真梳理立行立改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625个。截至目前,前七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完成问题298个,追责问责3人次,督促其担好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动真格。同时,注重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协同配合,牢牢把握巡察职能定位 ,促巡察监督更显实效。
其中,4月14日-5月28日,县委巡察办进行第十轮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3个;同时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被巡单位15个。(李雯慧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