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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土左旗:“双百+四诊”模式 打好化解基层矛盾组合拳

2020-05-08 15:03:57 | 来源: 中廉在线

“老郭,我们今天来向你反馈一下前段时间你反映的村集体学校被村干部亲戚无偿占用的问题——经过我们核实,学校是由学区转租给了村民,签过协议,也收过租金。租赁期一到,学校还归咱村集体管理。”

“嗷,是这么回事,看来是我错怪村干部啦。”

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左旗敕勒川镇西马群村村委会,“双百”干部正在向老郭本人反馈问题核查结果,这也是土左旗纪委监委开展“双百”活动中的一幕。

2020年初,按照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结合土左旗旗委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旗纪委监委开展了百名纪检监察干部包百村“双百”活动。

“活动采取主动‘问诊’、找准症结施治,集中‘会诊’、着力化解矛盾,带案‘出诊’、解决群众纠纷,驻村‘坐诊’、推动工作落实等‘四诊’模式,由委班子成员包联乡镇(中心),139名纪检监察干部包联296个村,走基层、转作风,强举措、求突破,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着力化解基层矛盾。”旗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活动一开始,我们通过旗‘三务’公开监督服务大数据平台、乡镇(中心)、村公示栏、宣传图版等媒介公开包联乡镇(中心)、村工作队长、联络员、联村干部的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举报电话。通过召开村‘三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亮明‘双百’干部身份、解读‘双百’活动方案、宣读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为包联工作开展打下群众基础。”

“双百”干部走访贫困户

据了解,活动中,“双百”干部通过与村“三委”成员座谈、查看日常工作档案、入户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包联村的工作进行全面“体检”。每月根据工作情况分别确定1天为信访接待日,接受群众来访,收集、处置问题线索;1天为走访“问诊”时间,入户走访、开展调研,收集民生诉求和意见建议,制定矛盾化解措施,综合施策,逐一跟进、逐项落实、形成闭环,最大限度保障问题在基层化解。

“对接到的信访类问题线索,能够现场解释或协调解决的,现场解决;属于线索类问题,各工作小组当天汇总后报工作队,再由工作队报旗纪委监委信访室统一处置。属于村‘两委’班子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列出问题清单,直接向村‘两委’班子反馈,督促其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各工作小组于每月28日前统一交由联络员汇总,工作队每月30日统一向乡镇(中心)党委反馈,由当地党委协调解决。较去年同期相比,全旗问题线索量下降46.4%。”旗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

工作队向毕克齐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反馈问题

“大爷大娘你们好,你们对咱们村的‘三务’公开,有甚意见和建议了?”

“这几年,村里大事小情、花钱开销都在‘三务’公开栏公布了,挺好的,以后再多公布点惠农政策啥的就更好啦。”……

4月24日,包联闫桂房村的“双百”干部小付和正在围观‘三务’公开栏的几位村民唠着家常。

“双百”活动开展以来,旗纪委监委形成了由一名旗级领导统一指挥,一名常委(委员)带队,以村“三委班子”为依托,捆绑旗派干部、纪检监察干部、镇派干部“三支队伍”的“1133”工作合力,集中“会诊”村集体和村民的难题,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谋“村事”。截至目前,各包联工作队已入村4轮次,共解决矛盾诉求5件,收集意见建议43条,已协调落实15条。

为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有效化解基层矛盾,推动监督力量下沉,打通纪检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旗纪委监委将“双百”活动作为“精准监督年”的一个延伸分支单元,在包案领导“带案下访”的同时,由联村干部带案“出诊”,将问题线索带案到村、一线化解。

包联沙尔营村的工作队长王胜杰告诉笔者:“带案‘出诊’中,可以通过第一种形态处理的,现场办案,现场反馈,现场解决;需要进行核查的,利用包联机会集中开展核实,并及时将查办结果向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及所在村党支部进行反馈,且在村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三务’公开平台上公布公开;对于重复上访的,详细了解问题情况,发挥包联集体智慧,找准根源,依托镇党委、协调相关单位共同化解矛盾。截至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1人次,化解重复问题线索82件。”

除此之外,旗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包联+监督”作用,通过“以督代查”“以督促改”方式驻村“坐诊”,重点监督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民主决策,低保、五保、贫困户评选,扶贫、民生领域项目政策落实,“三务”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等,全面了解掌握包联地区的基层党的建设、农村信访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截止4月底,督促开展党务学习2期,协助整理完善扶贫相关档案59项,督促补录“三务”公开历史数据2000余条。

“‘双百’活动中,旗纪委监委要求各工作队队长严格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包落实、包协调、包稳控、包解决,确保‘双百’活动开展到位、案件查处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同时,对于受到诬告、陷害的乡镇(中心)干部,由工作队长和办案人员负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澄清,消除不良影响;对于受到诬告、陷害的村级干部由联村干部和办案人员负责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对于道听途说、恶意举报、缠访闹访、利用纪委监委达到个人目的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旗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郝子民 杨鹏杰)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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