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11月12日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具体问题,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一体推进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净化基层和机关政治生态,推动全旗各地区部门单位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扎实做好以案促改,着力铲除导致黑恶势力滋生的腐败土壤,形成了源头治理的强大合力。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旗纪委监委始终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伞破网”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建立包案督导工作机制,督促涉黑涉恶线索优先处置,涉黑涉恶案件优先核查,截止目前,班子成员共包案督办47件。加大宣传力度,创造浓厚的行动氛围,全旗设立户外落地牌匾16个,悬挂宣传条幅60余条,单位LED屏30余条,发布宣传信息60余条。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主渠道作用,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举报电话,为干部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举报平台。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2019年以来开展3轮巡察,发现问题3个。立足监督首要职责,对全旗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通报3期,提醒谈话2人。
加强协作配合,提升打击合力
旗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扫黑除恶“一盘棋”思想,密切与相关单位协作配合,主动沟通对接,联合公安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制度、联合侦办调查、逐案筛查“保护伞”工作制度、“点对点”对接工作制度等4项工作制度。同政法机关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10次,填写逐案筛查“保护伞”工作记录27份,由纪委书记、公安局长和参与筛查的办案人员对“两个明示”情况进行“签字背书”。同时,支持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联络员,抽调专人至旗扫黑除恶办公室,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持续深挖彻查,坚决“破网打伞”
充分发挥“打伞办”作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打伞专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截止目前,旗纪委监委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共84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25件,初核了结22件,立案结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4人;自治区第六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6件,初核了结6件;市纪委交办问题线索5件,初核了结5件;本级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6件,了结31件,立案结案5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8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涉恶1人、充当“保护伞”1人;本级信访受理12件,初核了结11件,立案结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针对查办的涉黑涉恶涉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地区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件、监察建议书7件。
多项措施并举,推进工作开展
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通知》,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印发《关于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的建议函》,督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聚焦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线索,要求涉黑涉恶涉伞线索“零发现”的部门对排查情况进行“签字背书”;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归口监督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针对部门领域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梳理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见效
旗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要求,把督导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一阶段反馈问题,主动认领7个问题,采取18项措施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根据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主动认领1个问题,采取6项措施进行整改,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巴林右旗纪委监委 王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