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11月5日讯: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纪委监委在责任分解、责任督导、制度执行、责任考核上下功夫,积极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分解。3月份协助县委制定印发《2019年清水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把9大类30项内容全部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促使全县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督检查、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督导。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馈意见整改、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两个责任”分解责任落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各专项工作开展两轮督导,共发现34个单位存在问题73个,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并督促按期落实好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况。今年以来,先后8次向县委常委会提交议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县委对全县承担重点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预警谈话;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问题,建议县委对8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先后向县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3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5次。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4批3423人次。
四是强化责任考核。1月份对全县8个乡镇和53个部门2018年度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考核,将考核结果及时进行了公开上报。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把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制年终一次性考核变为日常动态考核,压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责任,定期听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廉政分析防控、开展警示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将驻在部门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年终自查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问题情况、委机关各室日常评价情况作为本年度对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让干部时刻在从严监管中履职尽责。(内蒙古清水河县纪委监委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