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9月25日讯:按照《关于开展县纪委交办转办问题线索检查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从2019年9月起针对全县各乡镇纪委、经济开发区纪检组就县纪委监委交办案件查办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督查组先后深入盛乐镇、舍必崖乡、巧什营镇,通过查阅相关案卷、听取汇报、现场指导等方式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本次督查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印制的乡镇纪委案卷指导为模板,结合“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对查办案件过程中的调查取证安全问题、信息安全问题清单等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同时对2019年乡镇纪委立案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
督查组要求,提升办案质效。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相关要求,做到线索处置进度与案件办理质量“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助推“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筑牢安全意识。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意审查调查安全,及时处理谈话和调查取证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规范执纪监察工作。完善案卷整理工作。各乡镇纪委、经济开发区纪检组要进一步完善案卷、线索材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建立台账,定期与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对接线索,确保线索无遗漏。强责任抓落实。对督导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明确责任人切实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见到实效,推动乡镇案件办理规范化、高质量。(李志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