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廉在线9月19日讯: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纪委监委自觉将各项安全制度、安全要求贯穿到“走读式”谈话全过程,强化全程管控,切实拧紧“走读式”谈话“安全阀”。
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人一方案”奠定安全基础
昆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的审批程序,确需对审查调查对象及涉案人员、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谈话的,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经审查调查组或核查组组长同意报分管副书记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审查调查组、核查组根据工作需要认真研究确定具体谈话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方案》及《安全防范预案》,做到“一人一方案”。
二、严格谈话程序内容,“一次一录像”强化安全监控
准确把握谈话重点和谈话对象心里,时刻牢记“安全”做到事前评估、事中告知、事后提醒。谈话前,围绕被谈话人个人履历、身体状况、性格特点等方面,进行安全风险综合评估。谈话时,讲明纪检监察机关保密要求,注重政策引导、法律宣讲,打消思想顾虑,帮助建立心理“安全防线”。谈话后,要求谈话对象签订《保密承话书》,对接受谈话和谈话内容严格保密。同时,每一次“走读式”谈话都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谈话行为、保全固定证据。
三、严格落实接送回访,“一人一记录”掌握安全动态
谈话结束后,审查调查人员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确保谈话对象安全到家。妥善安排接送人员,对接送人员提出“两不准一报告”的接送要求,即在接送过程中不准谈论案情、不准打听谈话内容,发现谈话对象有异常表现的要及时报告。此外,安排审查调查人员对谈话对象进行跟踪回访,开展心理疏导,并形成工作记录。
2019年以来,昆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及9个各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街镇纪工委共利用标准化谈话室开展“走读式”谈话386次,未发生安全事故。(供稿: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