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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牌减负,不仅要摘牌子,还要减担子

2024-07-08 16:31:07 | 来源: 贵州省从江县东朗镇人民政府

为基层减负,要取得让基层满意的实效,可以从“摘牌”开始,工作是干出来的,不是“挂”出来的。但不能仅停留在“摘牌”上。牌子背后的考核、台账、留痕、排名等工作内容,更应成为后续规范整治的重点。

摘牌减负,减数量不能减质量。一是要让“花架子”牌子“下岗”,对不必要的牌子坚决摘牌,定期拆除过时无效的,整合统一职权相近的牌子;更要规范挂牌,保留群众需要知晓的,办事必需的。二是做减法不是“减而去之”,而是在“减”的基础上提质增效。材料虚言少了,要实事求是;考核数量少了,质量要提高;表格少了,对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

摘牌减负,减苛责不能减职责。一是对于上级部门而言,应当牢固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务必摒弃以是否挂牌、数量多寡作为评价基层工作优劣的单一标准。相反,我们应当清晰界定权责边界,明确工作范畴,确保上级部门承担的责任不随意转嫁给基层,同时,对于基层应当履行的服务职责,上级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指导。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消除“滥挂牌”现象的滋生土壤,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保障摘牌减负的长效实施。如此,方能确保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便民惠民工作中,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摘牌减负,减痕迹不能减实绩。一是整治“滥挂牌”现象。不仅仅局限于摘除门前多余的标识牌,更重要的是对标识牌背后所代表的事项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整合。减牌子不能减职能,减牌子不能减服务,要实现多口归一,一岗多能,摘牌减负的同时为群众提供更加精细化和高效的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工作结果评估机制,坚持实绩导向原则,以群众满不满、高不高兴为评估标准,定期对基层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估和检查,鼓励基层干部以实绩论英雄,通过实际成果来展示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摘牌减负,要从讲政治、讲纪律上从严约束。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写了对“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反对形式主义,对触及到红线单位或个人进行警告和处分。

摘牌减负不是一“摘”了之。摘牌减负后,基层干部更要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谋发展上来,俯下身、弯下腰、迈开步,走街串户摸摸民情、搬起板凳拉拉家常、深入群众一线。通过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来干出实绩。(吴金涛)

责任编辑:齐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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