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沿主战场,主阵地,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感知公共治理效能和温度的“神经末梢”,当前我国的法治建设、治理能力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进步,但基层矛盾纠纷在社会发展中仍然不可规避。为此急需丰富主体结构,夯实法治基础,实施管理清单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需要丰富主体结构,推动协同共治。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要积极探索“基层党建+”模式,发挥好党组织领导、引领、协调、统筹作用,同时政府部门加快转变职能,统筹兼顾,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居民、志愿者等多元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形成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的的基层共治圈。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需要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法治效果。“枫桥经验”的核心就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为此需要加快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社会组织及个人义务,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构建浓厚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氛围,推进全民守法。同时推动乡规民约、村规村训、家教家风等发挥作用,将“硬法”和“软法”相互结合,功能互补,从而提升居民自身素质,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需要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职责范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治理的智能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越来越高,信息采集、事件处置、数据研判越来越复杂。要着眼“减负增效”,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厘清属地职责,实施清单管理,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把有限精力聚焦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打造基层围着群众转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我们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聚焦群众需求,不断深化基层在社会治理中的深厚基础和重要支撑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石。(黄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