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是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洪、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丽华受邀参加山阴县华康残疾人文创园党史学习暨企业助残公益活动,并获得一面由山阴县新联会赠送的写有“保驾护航,正气浩然,排忧解难,真情永存 ”的锦旗,以此来感谢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山阴县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的检察贡献。
近年来,该院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敏锐把握形势发展变化,重点在用实招、干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平等保护为民解忧。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该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服务优势,主动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受理、重点办理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以案释法,明确法律政策界限,帮助民营企业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合法经营,防范风险,健康发展。
二是少捕慎诉助民企续航。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高检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要求,特别强调依法慎重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该院相继出台了《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工作重点任务分解》、《关于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最大限度为企业解决难题,减少和避免因办案活动对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是专项活动为民企护航。为认真贯彻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要求,该院开展了一系列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活动。如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对越权管辖、违规撤案立案、违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问题进行专项法律监督;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着力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的法律监督,突出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还同步开展了残疾人文艺表演及手工作品义卖,爱心企业家捐款2.2万元、为残障人士捐赠全自动轮椅三辆、手工作品认购1万元。
活动最后,大家聆听了我党从一大到十九大的发展史,深受鼓舞,更加坚定了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