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严格贯彻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精心部署、扎实推进,激发公务员干在平时、比在平时、优在前面的积极性,高质量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印发《东湖区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能够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定期抽查部分单位平时考核情况,每季度收取考核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认真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单位减少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将考核手册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考核对象做好工作记载,主要记载工作任务完成的数量、质量和效果。
科学设置指标。坚持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分类设置、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切实提高平时考核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除设置政治素质等“共性”指标外,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和不同职责设置“个性”指标,既要“定性”,又要“定量”,“考”出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建立“负面清单”,针对纪检、组织、信访等部门反馈的作风问题,或是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公务员的平常表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评定。
注重结果运用。注重奖优罚劣,对抓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力度大、成效好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方面予以倾斜。持续加大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参考作用,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的职务职级晋升、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重要依据。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对平时考核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通报表扬,反之进行提醒并督促整改。(胡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