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拉特后旗审计局积极探索“巡审联动”的实现路径,明确审计与巡查部门职责任务,强化联动机制,实现资源互享互用,加大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督办力度,完善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巡审结合”,提前会商,聚焦程序科学。巡察办拟定巡察计划前,与审计局会商,按照审计与巡察基本同步的原则,商定被巡察单位名单,未被审计而必须进行巡察的单位,审计局优先安排审计或安排审计与巡察同步进行。巡察审计同步进驻、同步开展、同向发力,对结合同步进行的项目按照统一组织、同时进点、分工协作、互通有无的原则,同步开展巡查、审计工作。
“巡审结合”,实施共进,注重协作配合。审计组主要在财务知识、项目审计中发挥作用,巡察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政治上进行分析研判,有效提升审计工作质效。巡察借助审计业务优势和丰富经验,在有限时间内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审计凭借巡察的整治高度,将政治体检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在财务资料中有目的的查找证据,推动发现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锻炼了审计干部分析问题的能力。
“巡审结合”,成果共用,凝聚监督合力。工作开展过程中,巡察组和审计组实现巡察工作底稿和审计取证资料互通,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双方在共同研判分析后确定移送事项,实现巡察与审计成果的有效利用。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审计发现问题作为落实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的重点,审计机关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成果共享、同频共振贯穿始终。
通过“巡审结合”,充分整合了巡察权威性、擅长纪律监督的优势和审计专业性、擅长经济监督的优势,进一步强化“政治体检”和“经济体检”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推动了巡察工作和审计工作提质增效。(郭春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