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东北全面振兴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勉励大家“只要有信心,未来可期。作为税务干部,我们也可以为推进全面振兴注入“税力量”。
推进全面振兴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我们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激励税务干部扛起使命担当。通过坚持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抓党建促业务,做好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推进全面振兴。
推进全面振兴需要我们进一步优化服务。优质的服务可以为企业增长信心,更好为全面振兴服务。通过建设“一厅联办”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设立“示范服务岗”等举措,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减少企业办税成本,以高质量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推进全面振兴需要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是推进全面振兴的土壤。我们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为推进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当前,推进全面振兴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作为新时代的税务干部,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实现新时代推进振兴贡献出“税力量”。(董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