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食堂”是有效倡导文明新风,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的重要举措。为破除“陈规陋习”,各地因地制宜,持续深化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上级资金打造“民族团结食堂”,助推乡村振兴。
“约”出新规范。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利用院坝会、“院坝协商+”、群众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院坝协商”等方式制定并多次修订“食堂”《管理制度》《健康检查制度》《食品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
“约”出新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一切从简要求,纠正群众相互攀比不正风气,减轻群众负担。“食堂”根据明确红白喜事操办规模、标准以及申报程序,规定“食堂”只承办红白喜事类,乔迁、订婚、再婚、生日、满月、入伍等事宜拒不承办;对各村的红白喜事操办进行统一规范,通过控制天数、控制桌数、控制菜数、控制礼金数,实现减少办酒成本、减少办酒门类、减少安全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并将具体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中,督促群众自觉遵守,以此减少酒席操办场次,倡导文明新风。
“约”出新面貌。把推进“合约食堂”相关制度措施纳入村规民约,以“寨管委”小组成员为基础,全面细化工作职责范围,将管理权交由“寨管委”并负责对“合约食堂”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明确专人负责监督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事宜。加大力度开展整治处罚,真正做到“运行规范,守约必严”,确保“合约食堂”正常运营,形成共同遵守“合约食堂”规章制度局面,营造人人参与良好氛围。(舒巧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