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审计局围绕提高审计质量这个中心,把审计整改作为突破口,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三项制度”,夯实制度基础,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力度,促进审计决定和建议的坚决落实。
建立审计整改“责任制度”。从有利于审计整改出发,建立了“谁审计谁负责整改”的责任制度。明确要求“审计组人员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办整改到位。”这一责任机制的建立避免了过去审计结束发出审计报告或作出审计决定就算完成任务的现象,也克服了重审计处罚落实轻审计处理和建议落实的现象,同时增强了审计人员重视审计整改的意识,及时跟踪审计决定和审计处理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
建立审计整改“回复制度”。为了强化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的意识,建立了被审计单位期限内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审计机关回复的制度。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在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意见后,限期要将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情况书面函告审计机关。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思想认识和加大整改的工作力度。
建立审计整改“跟踪督查制度”。为保证审计决定和建议全面落到实处,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对审计组人员和审计项目督办整改的情况和结果进行督查。了解和掌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建议落实情况以及审计组人员督办审计决定落实和建议采纳的工作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对工作中的难点加以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审计局 乌汗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