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更是加快临河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作为一名机构编制工作人员,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贯穿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就必须付诸行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化改革,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首要的是加强学习,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从2022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调整优化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明确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要坚定不移对标“组织口”,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作表率,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将《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内容,纳入全办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课程中,不断创新学习方法,集中精力学习,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临河区的具体行动,为临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在于对党忠诚,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政治坚定离不开理论清醒,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深做实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作为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始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围绕区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教育不断、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机构编制工作人员思想防线,既要强化自我监督,还要自觉接受监督。针对机构编制岗位特点,深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积极主动加以防范,努力降低岗位廉政风险,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以担当实干践行对党忠诚。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做到知行合一,切实增强行动自觉。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仅要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更要增强行动自觉,深化党的二十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聚焦报告明确提出的:“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全办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照着办、抓紧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部门抓好“三定”规定落实,立足职责抓好区委、政府部署的招商引资、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抓好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巩固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成果;着力压减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编制规模,进一步整合精简执法队伍;统筹机构编制资源,建立临河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加快工作节奏,做到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机构编制工作更好的服务我区各项事业大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编办 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