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漳平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对辖区内一家不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处以7万元罚款。这也是新规实施以来,漳平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条例》颁布以来,市人社局深入企业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对恶意欠薪、拒不执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等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严惩,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和社会和谐稳定。(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