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党中央毫不动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念和决心,与“清风”“明月”相伴,在深耕中深谙、在学习中学精、在创新中创优。
塑心中皎月,知责于心,让党风廉政建设更有“温度”。“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自古以来,明月都被用来象征纯洁、高尚等美好的品质,寄托诗人宁静淡泊、廉洁清白的精神。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要让皎皎明月撒下的清辉,照亮在心头,驱散可能出现的“阴霾”。在总结古今中外的历史教训后,一方面我们党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通过必要手段,让干部干净、规范用权,做到廉洁从政;另一方面,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腐败,不断强化廉政意识。正所谓“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赢得群众拥护是中国共产党秉持的深层逻辑与不懈追求。党员干部要保持理论清醒,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待工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
携两畔清风,履责于行,让党风廉政建设更有“力度”。当下党风廉政建设进入深水期,需要的不是“温水煮青蛙”,也不是“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而是需要“凛冽之风”,大刀阔斧地以实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反腐败斗争,“打虎”“拍蝇”“猎狐”一系列反腐败斗争取得巨大成效。党员干部唯有将实干担当和干净廉洁结合起来,在参与中参悟、在实干中实进,才能在新时代“赶考”之路上扎实奋进。同时,要将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贯彻于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用政府的“严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广大党员干部要努力“摒四风,留清风”,在清风洗礼中更新作风面貌,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将纪律意识印刻在心,时刻警醒自己、丈量自己、规范自己。
以廉洁之我,担责于身,让党风廉政建设更有“深度”。古有“闲倚胡床,庾公楼外峰千朵。与谁同坐?明月清风我”,今有党风廉政建设与“明月清风我”同行。在行进路上党员干部要有“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清醒自觉,也要有“知行合一、艰苦奋斗”的踏实作风。党员干部要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锻炼自己的党性觉悟,不要把“说了当成做了”、“做了当作成了”。一是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不触碰腐败和诱惑滋生的“潘多拉魔盒”,不给腐败问题营造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守住廉洁自律这条“底线”,在各种诱惑与考验面前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二是在踏步迈进时也要做到“目中有人”,我们党一直以人民为中心创造历史伟业,党员干部要体悟“人民”二字承载的使命与责任,明白党风廉政建设的时代意义,迸发“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精神与意志,身体力行彰显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时代担当。(陈瑞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