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了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健全防范和纠正政绩观偏差的工作机制。这一决定明确指出,政绩观不仅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更与民众的福祉息息相关,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是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
以民为本,夯实政绩观的基石。“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句话强调了人民是国家的根本,只有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明确工作的方向。党员干部应时刻将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倾听民众呼声,关注民众需求,以实际行动回应民众的关切,将人民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把人民的呼声作为工作的首要信号。通过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生活的痛点和难点,从教育、医疗、住房到就业等各个方面,用心关注并努力解决,从而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求真务实,走好政绩观的道路。“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求真务实,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关键所在。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出实招、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浙江的“八八战略”和三明医改都是求真务实的典范,它们关注民生实际,解决百姓难题。党员干部应该具备“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不追求短期的功绩,同时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积极投身于各项事业的建设中,一步一个脚印,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着眼长远,描绘政绩观的蓝图。“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党员干部要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创造能够惠及后代的“潜绩”。生态环境保护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任务,长江岸线的生态修复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实践。党员干部应该具备大格局和大视野,以长远眼光进行规划和实施。在城市建设中,要注重生态承载能力,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在资源开发中,要兼顾未来可持续利用,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在新时代的新征程上,以实干和担当书写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精彩篇章。(何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