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有畏,体现的是一种觉悟;有为,则反映的是一种担当。故有为必然敬畏,敬畏方能有为。党员干部作为时代先锋、人民“公仆”,更应当常怀敬畏之心,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
“敬畏”不是对什么都怕而缺乏勇气、不敢担当,而是怕越规逾矩,怕无所作为,怕辜负党和人民重托。身为新时代的“赶考者”、“接班人”,人民幸福路上的“引路人”,我们广大党员干部更当对人民、对组织、对党纪国法有敬畏,做到严于修身律己、严以用权办事,恪守原则、遵规守矩,以“敬畏”的觉悟警醒而更加担当有为,力求做到自重自爱、自省自驱。
在纪律规矩、使命担当上要常怀“敬畏”,怕立场不坚、违规越线、辜负组织重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信念是事业的指航,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要求。始终保持对党的敬畏、对信念信仰的敬畏,在政治大局面前做到忠诚和笃定,在纪律规矩面前做到坚守和力行,持续强化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始终牢记自己“人民公仆”的立场身份,把稳思想之“舵”、补好精神之“钙”,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听党的话、跟党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葆纯洁先进,不断提升讲政治、守规矩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
在作风作为、素质本领上要常怀“敬畏”,怕作风滑坡、德不配位,失去民心口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在工作实践中,切实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贯穿于谋事、干事的全过程,真正将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这一工作标准靶向落实,在始终秉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而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的同时,更应当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笃践“群众路线”而“一切为了群众”,心怀对人民的敬畏、对职责的敬畏,以优作风、铁肩膀、硬担当、真本领俯身沉心为民办实事、多办好事,藉以顺民心、得民心、凝聚民使民心“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党群、干群鱼水相亲,心连心、同奋斗。
在担当实干、精益求精上心怀“敬畏”,怕工作敷衍塞责、差强人意,不能让群心悦诚服、满意高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就是民心。而民心得获得源自于群众对我们工作作风、能力、实绩的感触与评判,“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党员干部只有持续发担当实干的精神、发扬精益求精的“匠心”精神,既要勇于动真碰硬为民请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鞠躬尽瘁,亦要善于谋事干事干成实事、好事,凡事多想想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方式,可不可再有完善、提高,始终保持对工作卓越要求的“敬畏”,持续砥砺初心、强化使命、奋勇担当,用最优的表现、最佳的工作成果向党汇报、请人民检阅。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才能更加自觉地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而“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书写出“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的大写人生。(李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