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战略部署,指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关键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决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人民生活越过越好。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把“政府想做的”和“群众想要的”有机统一起来,要顺应城乡居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忌为提高城镇化率强制整村搬迁等损害村民利益等行为。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把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放在第一位,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城镇优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让农民过上更加富裕美好的生活。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丰富农民的精神世界,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借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中农民素质提升和村民自治的经验,畅通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认真找准县域这个切入点。“县积而郡,郡积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县域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础,而且是连接城乡、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关键环节,这决定了县域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从本土实践出发、从城乡两端入手,立足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培育特色支柱产业,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企帮村、以社助户的城乡产业紧密融合机制。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空间布局的县域统筹,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空间结构,优化县域内城乡空间布局。充分发挥乡村作为消费市场和要素市场的重要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和县域内的城乡融合,通过空间优化增强城乡经济联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瞄准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的目标,通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三链合一”,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紧紧抓住数字经济这个契合点。把握数字经济时代机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对社会稳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数字经济以信息技术为重要载体,其特有的共享性、高渗透性、高技术性和非竞争性突破了城乡发展的时空壁垒,畅通了城乡循环通道,提高了城乡资源配置效率。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推动城乡数字基建网络一体化。加大对乡村地区投资力度,补平城乡数字基建短板,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改造与升级。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探索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新生态。推动城乡间要素自由流动,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培育产业融合新模式新场景,提升城乡产业链整合速度,推动城乡产业“链一网”交叉延伸,形成城乡产业链分工协作、有机衔接的产业融合新格局。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推进城乡政策均质与数字治理。健全城乡数字治理政策体系,提升城乡治理数字化水平。(吴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