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用好“加减乘除”工作法,不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实干担当推动党的事业和人民福祉稳步向前。
用好“加”法,为担当干事者加油鼓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能存在怕追责怕问责就躺平不干的畏难情绪。各级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为真正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解决后顾之忧,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鼓劲,为他们加上满满的正向支持。
用好“减”法,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会议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顽瘴痼疾,必须下大力气坚决纠治。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不能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党员干部想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解开束缚是关键,若是基层天天疲于应付各类会议、各种文件,那么创造出来的政绩也会是会议政绩、文件政绩、虚浮政绩。因此,要切实为基层松绑解缚减轻负担,让基层干部在轻快、自由的环境下谋实事、干实事,真正创造造福社会造福民众的实实在在的政绩。
用好“乘”法,努力乘上改革发展之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各领域改革事项进一步进行了谋划部署。各级党员干部都要紧密团结围绕改革方向,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伟力,推进改革事业,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尤其要注意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这个重大问题,坚决防范政绩观偏差问题,可以说,政绩观树立的正不正,直接决定改革效果好不好、成色足不足。因此,要在改革势头上要坚决贯彻正确政绩观,在改革的浪潮中不断推动党员干部政绩观走正走实,确保改革发展愿景顺利实现。
用好“除”法,坚决祛除作风建设顽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不难看出,作风建设与政绩观的密切联系,作风不正,政绩观必然偏差,政绩观错位,归根结底还是党性修养不够纯、作风建设不够硬。因此,党员干部必须以崇高革命理想为根本,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崇高品德,坚决祛除作风建设上沉疴顽疾,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坚实保证。(董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