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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

2024-07-04 15:18:40 | 来源: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指出,“目前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真抓实学、善始善终,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应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重要要求,增强自身学习意识和严守纪律,不断提升思想觉悟和遵守行行为准则,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加强纪律的自我养成,严格要求自己,在行为上自觉遵循党的纪律规定,提高自己的政治免疫力,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时时深学细悟,自省自警,坚持守纪初心。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把加强党纪学习,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应做与必做,将党纪内化为日常言行准则,并作为内心信条,强化敬畏、戒惧、守底线的思想。在履职尽责的同时,更需秉持“检身若不及”的深刻自觉,时刻将党纪国法作为内心的明镜,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并不断进行深刻的自我审视。我们应从身边的“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定期进行自我“政治体检”,审视言行举止,旨在不断清除思想上的迷雾,培养一身正气,树立公正无私的公仆形象。通过不懈的努力,以期成为党组织可以信赖、人民群众能够依靠的合格干部,为实现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时时严于律己,行事谨慎,增强“拒腐防变”定力。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确保干成事、不出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应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理好生活圈、交际圈,在任何时候都能行得正、站得稳、走得远。对于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必须坚决抵制,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所迷惑,更不能被短暂的满足所冲昏头脑。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拒绝别有用心的人和事,自觉抵制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作斗争,保持清醒认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时时叩问初心,牢记使命,彰显纯洁本色。学党纪的目的在于践行。对于基层干部而言,党纪不仅是约束言行的“戒尺”,更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初心、担使命、解民忧的指南针,应深刻认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将党纪学习转化为履职实践。党员干部应坚定树立“人民至上”的政绩观,为民服务时应做到不取分文、不求回报,从骨子里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在办事情、作决策之时不触“底线”、不闯“雷区”、不冲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将忠诚、干净、担当体现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成其身而天下成,治其身而天下治。应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坚持守纪初心,增强自身定力,保持纯洁本色。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加坚定地秉持信念,忠诚于党的崇高理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心怀公正无私之念,同时要勇于承担重任,毫不畏惧地面对各种挑战,毫不保留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中。(蔡与龙)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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