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契机,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坚守忠诚、干净、担当的原则,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入实。
以纪“塑魂”,在“学者必志于大道”中明“纪”于严。 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心“学纪”,坚持原原本本学、领悟要义学、联系实际学,要以“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好奇心“勤思考”,以“问渠哪得清如许”的求知欲“细琢磨”。抛去学知即可,不求甚解的浮躁心态,真正熟悉掌握纪律条文,深入理解其背后的精神实质,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真正将党纪学习教育做到明“纪”于心、守“纪”于行、执“纪”于严;不断填补工作方法上的“空白”和干事本领上的“赤字”,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真正转化为锤炼党性修养的肥沃土壤,转化为指导实践的精神食粮,以实际行动坚实践行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念,确保我们党的各项事业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以行“正畸”,在“谨于言而慎于行”中守“纪”于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敬畏才知行止。党员干部在面对“糖衣炮弹”时,是非不分、定力不足,随意将党的纪律条例“抛之脑后”,任凭贪念痴念“野蛮生长”,必将导致精神“缺钙”、政治“变质”、德行“败坏”,最终滑向欲望的“深渊”。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党纪学习教育做在经常、抓在平常、融入日常。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扫描”,人民要求“透视”,典型案例“对照”;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结合学习典型与案例警示教育,对标对表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把纪律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忠诚本色“永不褪色”。
以纪“律己”,在“树廉洁形象、行利民之举”上“下实功”。“利民之事,私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为政清廉方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广大党员干部应深切领悟“为民用权”的方法论,常怀“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初心,坚持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标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以推行“干部十不准”的焦裕禄,“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的谷文昌等优秀党员前辈为明镜,常照镜拧紧思想“开关”,牢记“贪欲是祸、清廉是福”的道理,涵养实干“源泉”、擦亮廉洁“底色”,坚决纠正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让敏感事儿在阳关下“脱敏”,让“热点问题”在公众眼皮底下“散热”,在公正为民中,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一身正气挺起纪律“腰杆儿”成为只为民结果的“麦穗式”干部。(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