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诸暨枫桥的干部群众创造了“枫桥经验”。“枫桥经验”经过不断发展、历久弥新,成为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它以其独特的理念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社会治理样本,对于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枫桥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们需要在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一要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不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枫桥经验”之所以能够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其关键原因是党建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协调并进,共同推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扎实开展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建好用好党建工作信息平台,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建引领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实现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要更加彰显法治思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没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培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开展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要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资源力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整合“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骨干力量,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基层普法骨干的政治理论、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了基层普法队伍的优势,增强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不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三要更加突出科技支撑,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要抓基础建设,搭建村级综治平台。狠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硬件设施,推进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基层治安防控和社会治理服务效能。按照“规模合理、层次清晰、功能明确、运行通畅”的思路,针对我镇各村分散的地域特征,以村级综治中心为办公地点,以村级警务室、人民调解室为依托,重点解决村级调解员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吴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