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可以说,挖掘培育乡村各类技能人才,既是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抓手。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培育机制。一是建立“乡村工匠”储备信息库。把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分类建立台账,实现对相关人员基本信息的统一管理,做到底子清、信息明。二是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吸引、整合和调动社会资源,引导省内外当地籍企业家、创业者回乡投资兴业,为“乡村工匠”培育添加新动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选树和宣传一批反哺故里、报效乡梓的先进典型以及优秀乡村工匠,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乡村、助力发展的浓厚氛围。四是规模化培养人才。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乡村工匠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设相关精品课程,大力推行培训合格证书制度,充实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队伍。
立足本土资源,挖掘传统工艺。不同的乡村,历史各有特点,文化各有特色。激发乡村工匠队伍活力,需要在“特”字上做文章。立足本土资源,结合当地实际,挖掘传统工艺,才能更好培养技艺精湛、带动产业发展能力强的乡村工匠。
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内生动力。在乡村发展不容易,长期坚守更不容易。要做好保障,完善乡村工匠评价体系,不断增加乡村工匠的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事业、待遇多维度留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积极为各类人才搭建交流和服务的载体,才能更好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吸引更多年轻人加入,推动乡村工匠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乡村工匠是乡村振兴中最活跃的生产要素之一,也是传统技艺传承、特色文旅产业的有力抓手。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中,我们一定要用好用足这个要素,使其在与其他各方要素的互惠共赢中实现共同富裕。(杨于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