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对宪法的敬畏之心,增强法治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地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弘扬宪法精神,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自诞生之日起,我国宪法一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生产力的进步与时俱进,我国现行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时刻弘扬宪法精神,保持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在工作和生活中学习宪法、崇尚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行动准则,时刻维护宪法尊严。
树立宪法权威,做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宪法的生命和权威都在于实施,要维护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就要做到保障宪法实施,通过普及与宣传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和宪法意识,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自觉做宪法的遵守者,带头崇尚并执行宪法,用行动诠释对宪法的尊重,夯实心中的法治基石。
增强维护意识,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前提就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只有不断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才能更好保证宪法的实施与执行,维护好宪法的绝对权威。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增强维护意识,推动宪法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