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基层农村党组织要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制度。“经济保障+制度管理+村级正常运转”是一个有机整体,只有解决了经济问题,落实村集体经济管理监督制度,才能达到村级正常运转的目的,解决经济问题,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必不可少。在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要切实加强村集体经济事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一些产业项目、工程建设及其他重大事项等,要通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将公平公正真正落到实处。通过管理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下,使村集体经济得到正常高效的运转,为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带动增收致富,惠及广大群众。村集体经济是农村产业发展的“先行者”,更是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领头羊”。统筹全局、以点促面、发挥最大效益,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建立联合社的方式,来带动村级合作社和群众发展,有效整合基层的人力、物力、财力和农特产品资源,进一步补齐、延伸产业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行统一供应农资、技术指导、规划生产、品牌销售,实现产、供、销联合的规模效益,不仅仅是种养殖大户享受到了发展福利,广大群众也得到了增收带动。
培育主导产业,形成独特优势。没有独特的优势、就难以形成竞争力,没有主导产业、就难以带动群众。村集体经济要想真正发展壮大,必须要培育主导产业,形成自身的竞争优势,切实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基层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抱团发展、合作共赢的方式,组建股份制农民专业合作联社,通过进一步整合村级背景合作社资源,将农特产品变为商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群众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贵州省锦屏县平略镇人民政府 徐绍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