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流动党员数量越来越大、流动范围越来越广、流动频次越来越高,成为了党员队伍管理的突出难题,影响了党员作用全面有效发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笔者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建立流动党员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县(市、区)半年度集中排查、乡镇(街道)每季度排查、基层党组织每月排查、相关部门协助排查”等多方多层次协同动态排查机制,动态掌握党员流动情况。对流出党员,采取“支部逐个筛查、党员逐人登记”的方式,重点掌握党员跨县域以上流动情况。对流入党员,采取党员自主申报、社区(村)网格排查、相关部门管理系统信息比对等方式,掌握流入党员来源、工作单位、居住地等信息。公安、新居民管理、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办理户籍迁移、新居民居住登记、社会保险、企业注册等业务时,应当采集党员身份信息,定期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通报。
二、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应当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向流动党员发放电子流动党员证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持证就近就便参加组织活动。坚持“应转尽转、应接尽接”,具备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3流动党员,应按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或园区、楼宇、商圈等党组织,不再作为流动党员管理。农村流动党员和异地居住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党员,鼓励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但不作硬性要求。失联党员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停止党籍。
三、织密织细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原则,流入地在流入党员较多的园区、商圈、商务楼宇等建立区域型党组织,接收流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依托乡镇(街道)、社区(村)、行业协会等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对两新组织从业人员、新业态新就业群体、自由职业者和居家妇女、老人中的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地方,事先商流入地党组织同意,依托商会、驻外办事机构等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条件成熟后可移交流入地基层党委管理。探索在企事业单位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将临聘人员、劳务派遣员工中的党员纳入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场地、经费等保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战斗力。(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办事处 杨粒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