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我们的干部队伍中部分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属于公职人员,其中一部分人属于经商办企业人员,而因领导干部独有的政治优势和人员优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这就需要我们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内”因和监督管理这个“外”因,从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内”因,约束严管领导家属。从提升党性修养上着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不断得到锤炼,让党员领导干部明白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明白既然选择加入公务员队伍,就要坚守初心和使命,不以个人利益得失为重。尤其是身处高位、手握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应做到一心为民、先公后私,而不是一心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在公权中夹带私欲,甚至损公肥私。从筑牢底线防线上着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吸取血泪教训,吸取诸多因放任纵容家属而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典型案列教训,不越“红线”,不碰“底线”,不触“高压线”,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始终把手中的权利用于为党工作、为民办事、为公行权,将手中权利用好,不把权利变成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注重家庭家风建设,严格约束管教好家人,坚决不违规经商办企业,自觉避开权力“禁区”。从践行对党忠诚上着手,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交待“家底”,主动报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情况,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于发现的不规范经商办企业行为,及时有效整改,确保家属从业行为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
聚焦监督管理这个“外”因,规范经商办企行为。从严落实政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要求,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从严监督管理,集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及相关表册,集中摸底的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对于发现的不报告、假报告等不如实报告情况的领导干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效震慑。从严规范清退,对于发现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不规范问题,有序组织清退,同时对以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规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或搞虚假退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陈祥英 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