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随着年节的到来,我们不禁又回忆起了从前的“年味”。记忆中,农历新年的“年味”在长辈饭前慈爱的呼唤声中,在围坐电视机前观看《春节联欢晚会》里,更在新年后燃放的烟花爆竹中。但随着城市人口逐渐密集,燃放烟花爆竹开始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甚至是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出于以下几点考虑,相继推出了“禁燃禁放令”:
第一是因为城市的居住区和人口比较密集,一旦燃放烟花爆竹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所以,在一些大城市和二线城市,基本都会划定禁放区,甚至有的市区是全年禁止燃放的。
第二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由于城市居住区比较集中,如果家家都燃放烟花爆竹的话,烟雾容易串到屋里,小孩和老人吸入后容易引发一些呼吸道疾病,所以,在市区只能禁止。
第三是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噪音,由于城区有很多老人和小孩需要好好休息,如果夜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话,很容易影响老人和小孩的睡眠,因此,在市区,当地也只能实施禁燃禁放令。
近年来,多地网友在年关呼吁在特殊时段给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令”松绑,考虑到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需求,陆续有地方开始调整燃放政策,例如:北京、辽宁大连、山东等多地发布今年燃放烟花爆竹政策,大连部分区域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7点至23点均可燃放烟花。全国部分地区在规定时段内可燃放。
而随着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令”的松绑,精神生活达到满足的我们也应当学会如何正确“燃”起来:做到不在非规定时段与非规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在非正规渠道与店铺购买烟花爆竹;提高防火意识,不要让“燃”起来的烟花爆竹点燃更多地方,保障人身安全与公共财产安全等。
年关将近,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令”,在可“燃”的地方正确地“燃”起来,在不可“燃”的地方坚决不“燃”,过一个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的平安年。(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党建办 张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