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已胜利闭幕,这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通过学用结合,将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自身贡献。
听党话、跟党走,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十年来,我们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的确,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此深有感触,各级各地方对于纠治“四风”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如开展了“三公”经费、“一桌餐”、“天价茶”、“光盘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党员干部起到了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的震慑作用,对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起到了重大作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来之不易,要一以贯之正风肃纪、纠治“四风”,加强开展廉政教育、纪法教育,坚决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扼杀在苗头阶段。
重监督、敢亮剑,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的确,历史的经验教训告诫今人,腐败问题侵害的是普通老百姓的利益,损害的是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反腐败是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的工作。所以,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消解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维护好群众利益,夯实党的执政地位。
严律己、当铁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的确,无论是多么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方案,最终都是要由一个个具体的干部去落实。而干部队伍的素质,也决定了政策落实的成效。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做“灯下黑”的“打铁人”。同时,纪检监察干部不能仅局限于学习纪法知识,其他工作领域的知识也要时常涉猎掌握。要坚持人民至上、胸怀天下,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多从群众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党的政策方针精准落实到基层。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的嘱托,忠于使命履职尽责,以青春赴使命,化腐朽为神奇,敢担当,善作为,冲锋向前,扎扎实实把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执纪问责,敢于“亮剑”,使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造福于民。(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党工委 赖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