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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市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意见建议

2022-09-23 10:05:48 | 来源: 中廉在线

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中,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纪律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领导干部群体中,因为信息不对称、掌握资源与权力不平衡不仅会严重威胁市场经济法则,还会造成市场竞争不公平,这极易导致腐败问题滋生蔓延,势必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用来谋取私利,势必害人害己。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要求中央政治局同志:要引导亲属子女“力戒特权思想和享乐思想,不行不义之举,不谋不义之财”。

要从根源上解决违规经商办企业带来的隐患,就要从制度上堵住漏洞,出台这些规章制度就是有效防止利益输送和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基于制度约束的基础,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应结合以下方面抓手:

一、加强学习教育

领导干部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网站、微信等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结合开展专题教育、观看案例警示、签署承诺书等方式,加大教育力度,扩大受众面,广泛宣传违规经商办企业相关内容、党内法纪法规等,使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强化监管能力

积极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积极受理相关举报信息,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责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三、提升规范水平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在审批经商办企业过程中强化健全相关制度,严格规范程序,保证过程透明规范。

四、严肃查处、强化追责

坚持抓早抓小的原则。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及时处理。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不仅要追究干部责任,更要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党员干部在诱惑面前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政治定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底线。真正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老圈沟乡 谷东卿)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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