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作出全面规范,从源头上有效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当利益。早在2200多年前,秦朝就有“官员禁止经商”的规定,一旦成为“吃皇粮”的人,其本人及其家族中人便不能再从事经商活动。这本算了数千年的“亲情账”,在现在更加不能懈怠。
“清”字为根念好“紧箍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谆谆告诫领导干部绝不能为自己和家属子女谋取私利,必须划清并守牢这根红线。对亲人不“清”,容易导致职务便利向亲情倾斜;抵制不了诱惑,容易在源头上出现墙壁透风;开不了口拒绝,容易偏离廉政执家越来越远。可见,思想滑坡、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明确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坚定政治立场,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涵养廉洁家风。
“严”字当头看好“身边人”。《规定》既是对廉政风险的防控,也是对干部的关爱保护。算好“亲情账”首先要从“身边”着手,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但一些领导干部却经不住人情面子的考验,在身边人的请说情、请帮忙下行差踏错,利用职务之便打个招呼、行个方便不在话下,甚至被“带入坑”出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逐利思想。领导干部要正本清源,不能过分爱惜羽毛,要敢真刀真枪严肃整改,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做到应报尽报、应退尽退,切实在“亲”上落实好“清”责任。要清廉用权,从严律己并严格约束家人,从内筑牢廉政“防火墙”,确保“身边人”不搞特殊、不走捷径、不谋私利,以廉洁家风涵养正气清风。
“公”字从心做好“亲清帮”。《规定》将亲情关系与职务行为隔离开来,有助于区分公私,助推领导干部职能和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要做的“商事”,应是为企业、为员工、为群众提供政策扶持、便利服务和困难帮助等解难纾困。要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商”清明环境,多下基层,用“亲清”服务为企业办好“商事”。在助企纾困中,主动入企业、入车间了解需求,为企业“个性小事”提供有效服务,增加疫情时期企业发展的底气和信心。多关心个体工商户和从业人员的所急所需所盼,推动服务“滞后”向“前置”转变,当一天外卖小哥、送一次上门快递、做一小时流水线工人,用亲身体验探寻更多接地气的好办法,让各类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 朱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