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年的美德。甲骨文中便出现了“孝”字,早在公元前 11 世纪以前,中华民族就有了“孝”的观念。自古以来,无论帝王将相还是黎民百姓,都将孝作为立身之本。孝,不仅是为人子女者的本份,更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
孝,令我们知恩情。诗经有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对我们的生养培育之恩,天高地厚, 难以报答。孝敬父母,是对他们养育之恩的回报。这一过程,让我们养成了受恩不忘,知恩必报的“感恩”心理。设想,若是对父母辛勤付出的恩德都置若罔闻,那更不会在乎社会生活中其他人的恩惠,也就难有回报之心。中华民族历来崇尚“知恩不忘”“受恩必报”的思想,这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一切道德的起源。在社会生活中,只有有了这份感恩之心,我们才能积极回报社会,善待每一个人。
孝,令我们担责任。《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一些省市颁布的关爱老人条例中也明确了子女尽孝的养老底线,这是社会在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提醒大众:我们背负着孝敬父母的责任。对父母尽孝,是我们履行自身责任。俗话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忠、孝、仁、义、礼、智、信,这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传承,都是责任心的集中体现。对父母的孝养之责,是我们从出生便开始背负的,只有勇于承担这份责任,我们才能谈得上对社会、国家尽责,才能真正承担起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孔子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他认为孝是所有德行的根本,一切教化都是由孝产生。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孝道文化,从汉代察举孝廉,到如今评选模范, 无不是对孝的推崇宣传。孝,是个人成长、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国家安定的根本。因此,我们要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良好社会风气,引导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做孝子、做孝事,让德孝文化代代延续和你努力。(黄秀琴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人民政府)